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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日本語文學系徵聘專任(案)教師(116學年度第一學期)

一、 擬聘教師職稱:專任(案)助理教授以上(含)

二、名額:日本語文學領域專長之教師1~2名

三、申請資格:具日本文學、日語語言學、日語教育學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四、起聘日期:2027年8月1日

五、申請資料(必須為紙本):
  1. 應徵申請表(表格請至本系網頁下載,除紙本外,並將word及pdf檔案寄至 japanese@ntu.edu.tw)
  2. 中文或英文或日文個人履歷一份
  3. 歷年著作目錄一份
  4. 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影本一份(若為國外學歷,則需經我駐外館處依駐外館處文件驗證程序驗證)
  5. 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6. 推薦信兩封(需彌封)
  7. 擬開專門科目與基礎語言課程之教學大綱至少各一門
  8. 五年內代表著作一至三篇,各一份(必須為2022年8月以後出版,請附上版權頁及目錄)(以期刊、專書論文為代表作應至少二篇,專書得以一本為代表作)
  9. 七年內參考著作最多三篇,各一份(必須為2020年8月以後出版,請附上版權頁及目錄)
    【若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專書為代表作者,其他已出版之期刊、專書論文若與所提出之博士學位論文或專書內容有高度相關者,不得再另行列為代表作或參考作。】
  10. 如有現職及經歷證明文件,請務必提供影本一份
  11. 如有中華民國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書,請務必提供影本一份


六、申請截止日期:2026年11月30日
 務請於申請截止日前以掛號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七、郵寄地址:
106319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日本語文學系 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申請專任(案)教師字樣)
請以掛號郵寄申請資料,不接受現場收件。

八、本系初審通過後,將另行安排試教與面試,大約在2027年2月中下旬(實際面試日期依聯絡為準)(旅費尚請自理),若未克參加,視同放棄應徵。

九、洽詢人:謝宛庭助教;電話:+886-2-3366-2789;e-mail:japanese@ntu.edu.tw
最後修改時間: 2026-09-21 10: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