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奨学金の申し込み / 台北城東扶輪社獎學金申請
奨学金の申し込み
台北城東扶輪社獎學金申請
台北城東扶輪社獎(助)學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一條 台北城東扶輪社為發揚扶輪服務社會之精神,並鼓勵協助清寒優秀學生奮發向
    上,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本獎(助)學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二條 獎(助)學金來源為台北城東扶輪社每年度結餘款之百分之八十。每年度獎(助)
    學金頒發金額為新台幣三十萬元,不足部分由本社社務發展基金提撥補足。

第三條 本辦法之最高主管單位為本社理事會,負責本辦法之修改、廢止及監管等相關
    事宜。

第四條 本社理事會為執行管理本獎(助)學金,得設置審議委員會,由本社當屆社長召集,
    並遴聘委員2名(總計3名),均為無給職,執行相關事宜。

第五條 審議委員會得將本獎(助)學金捐助予高中(職)以上之優秀清寒學生。

第六條 獎(助)學金申請須符合下列二項規定:
    1、申請人為高中(職)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且具家境清寒之事實者。
    2、申請人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名前百分之二十、操行成績
     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免修者除外)75分以上始得申請。

附註:是否有公費待遇及其他獎(助)學金,應由學校簽章證明,以供審議委員會審酌。

第七條 獎(助)學金頒發金額如下:
   1、高中(職)每學年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整與獎狀一只。
   2、大學部每學年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整與獎狀一只。
   3、研究所每學年每名頒發新台幣三萬元整與獎狀一只。

第八條 獎(助)學金之申請,每學年受理一次。申請方式:
    (一)、獎(助)學金公告期間:即日起至9月30日。
    (二)、獎(助)學金公告地點:本社網站或相關合作學校。
    (三)、獎(助)學金申請期間:即日起至9月30日 。
    (四)、申請人繳交資料:
        1、填具申請書乙份,請至台北城東扶輪社網站
         (http://www.rotary-me.org.tw)下載本報名表。
        2、自傳(生活自述)乙份(以500字為限)。
        3、檢具下列任一資料:
           (1)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須註明學生姓名)。
           (2)具家長同戶及同戶之子女全年度所得資料證明。
           (3)具公信力之社會福利機構或公益團體推薦,說明其為家庭突
             遭變故,或家庭主要經濟來源提供者遭逢非自願性失業,恐
             無力完成註冊者。
        4、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乙份。
        5、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需註明班(系或所)上名次)。
        6、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7、其他優秀表現佐證資料影本:如研究生得檢附研討會或期刊論文
         著作影本、已投稿文章之接受證明文件或研究計畫書等。

    (五)、申請程序:申請人備妥第八條第四點之資料,於第三點申請期間內,將
       資料送達台北城東扶輪社(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21巷13號2樓 電話:
       2516-7715)。申請資料不完整或內容填寫不詳實者不予受理申請。
    (六)、學校推薦之申請人其申請方式比照個別申請人之方式辦理。

第九條 經審議通過之受獎人,由台北城東扶輪社通知受獎人於指定之日期至台北城
    東扶輪社例會領取獎項。頒發獎項時,若受獎人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領受
    本獎(助)學金。

第十條 本辦法經台北城東扶輪社理事會通過後公布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社理
    事會修改之。


※ 請有意申請此獎學金的同學於9月17日(一)12:00前將申請表及
  相關資料繳送至系辦,由系辦統一送件。
ダウンロード:
最後修改時間:2018-08-31 13: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