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立臺灣大學校友總會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
一、名稱:中華民國國立臺灣大學校友總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國立臺灣大學校友總會
三、金額:每名每學年新臺幣5萬元。
四、名額:各學系1名,共計56名。 (如附表一「臺灣大學學系一覽表」)
五、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學生,上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 GPA3. 5 (百分制8 1.5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 以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六、當 學年度可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
七、申請程序:
(一) 申請人需填寫校內用申請書,並附上
●上學年學業成績單正本 。
●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書正本各1份 。
●在學證明。
(二) 由各學系遴選後交由所屬學院統一彙整並送件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核發並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協助寄送獲獎名單至本會。
八、申請時間:依本會當年度公告。
請有意申請之本系學生於9/17(三)12:00前將以下文件送到系辦助教處,參加系內徵選:
1.校內用申請書
2.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
3.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書正本各1份
4.在學證明
5.自傳(1000字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