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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學金
112學年度「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開放申請

一、 申請資格:
(一) 國立臺灣大學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含碩一新生)本地生,不含延畢、休、退學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學生。
(二) 111 學年度學業等第積分 GPA3.38(百分制 80 分)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者。
(三) 如於本校就學期間曾獲獎者不得再申請。

二、 獎助名額:2 名。

三、 獎助金額:新臺幣 3 萬元整。

四、 申請方式:請於 112 年 10 月 18 日前,繳交申請文件至文學院第二辦公室( 245 室 ) , 並將電子檔寄至dtchiou@ntu.edu.tw。

五、 申請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人同意切結書。
(三) 本校 111 學年度成績單(上、下學期皆須有成績)。
(四) 本校 111 學年度名次證明正本。
(五) 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六) 全家人 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七) 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請一律檢附 111 年度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每個人無論是否就學或無工作都會有所得清單,如為影本必須有國稅局核章,或影本上有國稅局浮水印,不接受自行影印或報稅參考資料),清單檢附須有:申請人、申請人之父母、申請人配偶與子女、未婚之兄弟姊妹、已婚且同住之兄弟姊妹、同戶或共同生活之(外)祖父母。

六、 其餘說明請詳閱本校生活輔導組公告注意事項。

最後修改時間:2023-09-22 08: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