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系
招收名額 | 11(最大招收名額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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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符合本校學生轉系辦法第三條規定。 |
錄取方式及占分比例 |
錄取方式:審查歷年成績表,視情況舉行口試,依招收名額擇優錄取。
占分比例:100%。 |
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 無 |
口試及時間地點 | 如舉行口試,將另行通知。 |
其他 | 無 |
是否接受第二志願申請 | 否 |
備註 |
1.申請方式為上網登記,於本校行事曆規定申請期限截止前未上網登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補辦申請手續。
2.得不足額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