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公告
因應三級防疫警戒,110學年度申請日文系輔系,繳交日語能力檢定證書,改採權宜措施

原訂「日語能力檢定證書繳交1份影本至日文系辦公室,並同時將證書正本交由日文系承辦人確認。」

改為「於校訂申請期限內,將日語能力檢定證書掃描檔email寄給日文系辦公室周幹事b92107049@ntu.edu.tw」
 
最後修改時間: 2021-06-22 16: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