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104學年度優秀青年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繳交下列資料:
(一)104學年度優秀青年候選人報名表1份:請以標楷體12字型填寫,並簽名及
勾選優秀項目(可複選)。
(二)大學歷年成績單或研究所歷年成績單1份:前一學期等第績分平均
(GPA)2.93以上。
(三)獎懲紀錄證明書(含事由)1份。
(四)師長推薦信:至多3封。
(五)重要經歷與優良事蹟證明文件:影本即可。
(六)104學年度優秀青年候選人員清冊:以新細明體12字型填寫。
(七)上述第一至五項資料請以A4格式列印或影印,依照順序排列,並在文件左側
以長尾夾裝訂之(請勿膠裝,以利彙整候選人總名冊);另請以雙面列印,
以節省紙張。
二、請於104年9月30日前將資料備妥,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朱惠敏小姐(校總區
行政大樓111室),報名表及清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advisory@ntu.edu.tw,逾
期恕不受理。
三、訂於10月底召開評審會議,當選者將另行通知,並於11月15日校慶大會公開表揚,
頒贈獎牌及證書。
四、若曾經當選本校優秀青年請勿再重複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