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103學年度優秀青年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繳交下列資料:
(一)103學年度優秀青年候選人推薦報名表(正本):請以標楷體12字型填
寫,並簽名及勾選優秀項目(可複選)。
(二)大學歷年成績單或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正本):102學年度下學期學業
平均75分以上(等第成績B以上)、操行成績80分(等第成績A-以上)以上
才可報名參選。
(三)師長推薦信(正本):至多3封。
(四)重要經歷與優良事蹟證明文件(影本)。
(五)103學年度優秀青年候選人員清冊:以新細明體12字型填寫。
(六)上述第一至四項資料請以A4格式列印或影印,依照順序排列,並在文件
左側以長尾夾裝訂之(請勿膠裝,以利彙整候選人總名冊);另請以雙
面列印,以節省紙張。
二、請於103年9月30日前將資料備妥,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朱惠敏小姐(校總
區行政大樓111室),報名表及清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huimin@ntu.edu.tw,逾
期恕不受理。
三、訂於10月召開評審會議,當選者將另行通知,並於11月15日校慶大會公開表揚
及頒授證書。
四、若曾經當選本校優秀青年請勿再重複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