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獎學金
國立臺灣大學日本語文學系學士班書卷獎相關規定
國立臺灣大學日本語文學系學士班書卷獎相關規定

一、書卷獎不發給轉系(轉出日文系)學生。
二、因應成績評定改為等第制後書卷獎最後名額同分參酌規定

  校方將成績的評定方式改為等第制,不論舊生或新生皆會因此新制評分方式
  產生較多成績同分之學生,因此依99.10.15教務會議之決議,各系在核定
  書卷獎名單時,必須訂定同分參酌順序。

在此公告日本語文學系學士班書卷獎最後名額同分之參酌順序:

一年級:
 順序一:初級日語成績
 順序二:日語會話一成績
 順序三:日語習作一成績
 順序四:日語聽講實習成績

二年級:
 順序一:日語語法成績
 順序二:中級日語成績
 順序三:日語會話二成績
 順序四:日語習作二成績
 順序五:日文翻譯一成績

三年級:
 順序一:日本文學史成績
 順序二:日本語言學概論成績
 順序三:高級日語成績
 順序四:日本文學名著選讀成績
 順序五:日文翻譯二成績

四年級:
 順序一:日本古典文學選讀成績
 順序二:日本文化史成績
 順序三:日本近現代文學選讀成績
 順序四:日本語言學名著選讀成績
最後修改時間: 2011-10-05 17:09:09
Downl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