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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規定(規格)
  • 資格:凡從事日語語言學(含日語教學)、日本文學、日本文化研究者皆可投稿。每次投稿每人以一篇為原則,且不得一稿兩投。
  • 內容:關於日語語言學(含日語教學)、日本文學、日本文化(社會科學除外)等未公開發表之論文。使用文字限日文。恕不接受碩博士論文改寫之論文。
  • 樣式、繳交份數及審查費:
    ■A4大小橫寫Word原稿。
    ■審查費2000元以現金袋掛號繳交。
    • 原稿(記名原稿乙份,不記名原稿三份,電子檔以e-mail寄送)請將以下的項目依順序,全部以30字×30行×30頁以內(含中、英、日文摘要)格式排版。
      ●摘要(中、英、日文摘要)含論文題目、作者姓名、單位職稱、關鍵詞(至多五個)
      ●本文:○本文(含圖表)
          ○註(隨頁註)
          ○參考文獻(係指於論文本文中(包含腳註)引用之先行研究,請將其依規定之格式羅列
           於本文之後;未引用者請勿列入參考文獻中)、資料

      ※ 無記名之原稿中請避免列出姓名、單位職稱等與作者本身相關之資料,謝辭等文字於審查階段中請勿列入本文。
      ※ 電子檔請另以Email寄到 ntujpstudies@gmail.com,在主旨請註明為「台大日本語文研究第○○期投稿」
    • 附件(一份)
      請書明論文名稱、作者姓名、所屬單位、職稱、聯絡方式(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若為共同執筆,請明確寫出聯絡代表者。稿件內涉及版權部分,請事先取得原作者或出版者書面同意,本刊不負版權責任。
    • 著作授權同意書(中、英文各一式兩份)可至 本系出版刊物網頁 
  • 稿件寄送處:106319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台大日文系辦公室(不論是否刊登,所繳交之稿件一律不退還,請自行備份)
  • 審查:編輯委員會原則上由本系及外校之學者專家組成,所有稿件先經由本刊編輯委員會初審,通過後送交二位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複審決定是否刊登。審查結果分為三種:1.刊登、2.修改後刊登、3.不刊登
  • 本期刊於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發行,一年二期。截稿日(每年3月31日及9月30日)後舉行編輯委員會進行審查,惟稿件不及於當期刊登者則併入次期刊登之。
  • 刊登者贈送抽印本20份及期刊3冊,不另致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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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刊為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出版之學術期刊,除印行紙本之外,同步收入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所建置的國立臺灣大學學術期刊資料庫,進行電子出版,來稿需同意同步電子出版方能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