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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辦公告
申請抵免日文系課程之注意配合事項

申請抵免日文系課程之注意配合事項

請於上網申請截止日前儘速提供下列資料交日文系辦公室提早進行審核。

一、欲抵免日文科目之原肄(畢)業學校歷年成績單
二、申請抵免課程(含本校課程名稱、學分、外校課程名稱、學分)之對應一覽表
三、原肄(畢)業學校欲抵免科目之課程大綱

上述資料可用電子檔案email寄b92107049@ntu.edu.tw,標題請用「辦理抵免學分申請」並提供學號姓名與聯絡電話。或可直接將紙本資料送達日文系辦公室。

日文系學生申請抵免者請務必繳交成績單正本給日文系辦公室。
學校規定上網申請作業也請同時完成(包含上傳成績單與課程大綱)。

日文系學分抵免相關業務承辦人
周芸珈幹事
電話:3366-2790
email:b92107049@ntu.edu.tw

※申請抵免外系日文課程「日文上下」、「日文一」、「日文二」、「日文三」的非日文系學生,以及申請抵免的科目裡面沒有關於”日文專業”科目的日文系學生,無需配合上述事項,僅需完成學校規定上網申請作業即可(包含上傳成績單與課程大綱,並繳交成績單正本給所屬系辦);未上傳完整成績單與課程大綱者,等同申請審核資料缺漏,無法同意給予抵免。

※不得以修習高級中學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專班學分申請抵免。

※不得以『日本語文能力試驗』證書申請抵免。

※跳修(免修)規定請參見日文系網站
 https://japan.ntu.edu.tw/ch/course?page=3

※日文以外的東亞語言課程(韓文、越南文、泰文、馬來文、印尼文、菲律賓文) 自106學年度起移轉至【文學院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學分抵免等相關事宜請自行洽詢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

最後修改時間:2019-06-04 11: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