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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學金
111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美國北加州校友會劉氏獎學金」
  1.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 年3 月25 日止。
  2. 申請地點:文學院第二辦公室(245 室)。
  3. 申請資格:清寒在學本地生,未同時領取其他獎學金者優先。
  4. 名額及金額:1 名,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5. 繳交證件:
     (一)申請書。
     (二)歷年成績單。
     (三)最近正面彩色半身照片一張。
     (四)個人簡歷(包括中英文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課外活動、興趣、其他專長和抱負及家庭經濟狀況)。申請人所提資料,校友會將不退還。
最後修改時間:2023-02-15 14:57:13